優才人士

來港後,尋找一份真實、穩定的工作

優才毋須先獲僱主聘任方可來港,但申請延期時,入境處會考慮您在香港定居的步驟。我們按您的經驗,推薦經審核的職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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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職後第 1、3、6 個月跟進

表格 REX-39

您可能遇到的情況

已獲批,但尚未移居香港。

不熟悉香港求職市場及中小企。

投遞了不少履歷,仍未獲回覆。

不清楚延期時入境處會考慮甚麼。

表格 REX-40

延期時入境處考慮的項目(解說,並非法律意見)

1

計劃目的:吸引高技術人才或優才來港定居。綜合計分制一般首次可逗留 36 個月,成就計分制一般首次可逗留八年。

2

首次延期:綜合計分制人士須提交文件,顯示已採取來港定居的步驟並在香港居住,例如受聘擔任支薪職位或已建立業務。

3

其後延期:須顯示已在香港定居並對香港有所貢獻,例如有穩定收入,或在香港建立或參與具合理規模的業務。

4

時間:須於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申請,並須於屆滿前至少六星期遞交;並非必然獲批。

一切以入境處現行要求及審批為準。資料來源:入境處「優秀人才入境計劃」網頁(2026 年 10 月核對)。

我們如何協助您

01

免費初步評估

了解您的學歷、工作經驗、行業及時間表。

02

職位配對

只推薦經審核、薪酬達市場水平的真實職位。

03

入職後跟進

於入職後第 1、3、6 個月跟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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