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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ANG 續期須符合甚麼條件?

IANG 首次一般可留港 24 個月,期滿後如希望延期,須符合入境處的條件。以下解說延期要求及遞交時間,並非法律意見。

首次逗留:毋須先獲聘用

應屆非本地畢業生申請 IANG,毋須先獲聘用,一般可留港 24 個月。期間可自由從事及轉換工作,無須事先取得入境處處長的批准。

不過,申請延期時,入境處會考慮您當時的工作。

延期須符合的條件

申請延期時,須已獲聘用,而有關工作通常由學位持有人擔任,薪酬福利亦須達市場水平;或已在香港開辦或參與業務,並出示證明。

換言之,入境處會考慮兩方面:職位是否通常要求學位程度,以及薪酬福利是否與市場上同類職位相若。單憑持有學位,並不代表任何工作都符合要求。

因此,侍應、售貨員、一般文員、倉務等職位通常不符合要求。選擇工作時,宜先了解職位程度及薪酬。

何時遞交申請

可於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申請,並須於屆滿前至少六星期遞交。並非所有申請均必然獲批。

因此宜及早規劃:屆滿前三個月可開始申請,並須於屆滿前六星期或之前遞交齊全。

如您的逗留期即將屆滿,可盡早預約免費初步評估,我們會與您了解時間表及合適的職位方向。申請由您本人向入境處遞交,審批由入境處決定。

以上為一般要求的解說,並非法律意見,一切以入境處現行要求及審批為準。

資料來源:入境處「非本地畢業生留港/回港就業安排」網頁(2026 年 10 月核對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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